据西安日报报道近日,中央媒体报道了陕西省及外省某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工业氧的问题,引起西安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用氧气使用的监督管理,该局昨日就医疗机构规范医用氧气使用管理问题发出紧急通知,防止此类事件在西安市发生。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从即日起,立即对本单位使用的医用氧气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病人用氧安全。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用氧气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采购医用氧气,严禁采购、使用未取得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供应的医用氧气。各医疗机构应采购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并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医用氧气生产、经营相关批准文件。严禁采购、使用无标签、无合格证明的产品,严禁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气使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医用氧气的购进、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和记录。近期,该局将对各单位的医用氧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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