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6个乡镇的卫生院院长因收受商业贿赂“落马”,案件引人反思 今年年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深入该县医疗卫生系统开展预防调查时,发现多家乡镇卫生院多年来与一名推销医疗器械的业务员保持“密切往来”。随着调查的深入,6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窝案、串案被揭开。案发后,该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卫生系统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此类商业贿赂再次发生。 医药代表“专攻”乡镇卫生院 2010年12月21日,罗城县下里乡卫生院院长何某,应南昌市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之邀,来到罗城的一家酒店。在房间里,陈某给了何某一个装了1.5万元现金的黄色信封,作为后者购买前者某仪器的回扣。 据了解,早在2005年,陈某就已穿梭在罗城各个乡镇,和这些乡镇的卫生院长打起了“交道”。他身兼着数个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员的身份,向这些乡镇卫生院长推销不同的医疗器械,事成后按销售金额给院长们支付回扣费。 截至2011年底,陈某的足迹踏遍罗城11个乡镇卫生院,与他开展长期“合作”的卫生院有5个。 与此同时,其他药商和医疗器械公司的业务员也在罗城县。分享这份“蛋糕”。2007年至2009年间,三亚市药品贸易发展公司的业务员覃某,将他推销的药品成功打入宝坛乡卫生院。在承诺将销售额的8%做为该院院长蓝某的“回扣费”后,他的药品销量大增。 这些医药销售员与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互利互惠”,在几年时间里,一直鲜为人知。 检方调查揪出“蛀虫”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卫生部累计安排贫困地区卫生专项资金1754亿元,以加强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其中有2.7万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的配备,也因此得到改善。 2012年1月份,罗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深入该县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调查。“县城有许多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何这么多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器械都是江西籍的这名业务员提供呢?”罗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润生说,这一点起初就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随着反贪部门调查的深入,6名乡镇卫生院长涉嫌收受商业贿赂的窝案相继被揭开。 记者从罗城卫生主管部门了解到,该县规定采购超过5万元的医疗器械必须报批。但由于采购这些医疗器械是实际需要,打报告基本都会被批准,而且所采购的器械也都符合标准,因此这条规定几乎无法对收取医疗器械“回扣”产生影响。 罗城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透露,这些医疗器械和药品供应商提供的回扣高达10%,少数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了提高销售额,回扣甚至超过20%。丰厚的“回扣”诱惑,使得不少乡镇卫生院长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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