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就下列产品分类界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刀、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镊/钩、功能磁共振成像技术(FMRI)、微波热疗仪硅胶治疗导管、激光洗眉机、医用多环套扎器、激光针刀、病人降温系统。
拟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开睑器、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操纵器、一次性使用泪点扩张器及泪道探针、眼罩、器械手柄、滑片。
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是:美容义眼片、全自动尿液显微镜分析仪用鞘液(尿液标本悬浮缓冲液)、标记垫、封管热合器、器械清洁巾。
请将意见于2004年12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
传真:(010)68315665
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号 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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