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全国食品标准2004年一2005年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确定了今后两年内我国加工食品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重点措施等。
建国以来,我国加工食品标准化工作稳步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且与我国加工食品工业发展基本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共发布了加工食品国家标准849项、行业标准491项,其中基础标准45项,方法标准509项,安全卫生标准159项,产品标准642项,管理标准30项。国家标准中有150项达到了国际标准水平。虽然加工食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如加工食品标准体系的结构、层次不够合理;国家(行业)标准的配套和互补性较差;标准之间不协调,交叉重复现象较为严重;采用国际标准比例偏低;标准的时效性较差等等。
《计划》的编制旨在提高我国加工食品标准的整体水平,确保我国加工食品的安全,为提高加工食品质量、加工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支撑。《计划》要求,要在两年时间内,建立重点突出、科学合理、较为完善的加工食品标准体系;到2005年,制(修)订617项加工食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复审完2000年以前(包含2000年)发布的加工食品国家(行业)标准;加工食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要由目前的23%提升到55%;到2007年,要参与8项国际标准、指南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并力争承担有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此外,《计划》提出了今后两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明确了要修订和制订的国家(行业)标准共617项;婴幼儿食品标准和老年人食品标准等的研究制(修)订被确定为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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