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从8月起,陕西省县级公立医院对西药和中成药取消价格加成政策,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日前,陕西省召开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三统一”动员大会,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三统一”后,其他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要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价格。 该省明确,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该省财政厅计划年内分2次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省级补偿资金下拨到各市,且已于6月下旬完成1亿元补偿资金的拨付。该省要求,各市、县(区)要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8月底前划拨至各医疗机构。 该省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对于危重病人、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医学科研项目等确实需要的目录外药品,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采购,但不得超过本院用药品种的15%,并实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仍从原有渠道采购配送。 据了解,今年2月,陕西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7月底已有60个县(区)的143家县级医疗机构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占全省272家县级公立医院的52.5%。 责任编辑:包婷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