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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行“镇保”门急诊统筹完善门急诊医保政策
来源:-    浏览:555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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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日宣布,为进一步减轻被征地人员的门急诊医药费负担,上海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镇保”门急诊统筹。     今后,新参加“镇保”的被征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为8%,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报销。这样,与原来相比,被征地人员不仅住院大病医疗能够得到保障,门急诊医疗也能更好得到制度性的保障。     据了解,上海试行的“镇保”门急诊统筹待遇参照上海居民医保执行,超过起付标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     对已经参加“镇保”的老被征地人员采用过渡办法,既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定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选择参加“镇保”门急诊统筹,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投入。     试行“镇保”门急诊统筹后,新参保的被征地人员参保后就可享受门急诊统筹待遇;已经参加“镇保”的老被征地人员在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后享受门急诊统筹待遇。     今年的登记缴费期为8月15日至9月15日。上海市医保部门提醒选择参加“镇保”门急诊统筹的老被征地人员,及时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记者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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