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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我省有关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2012年1-3月份,共监测到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186条,其中违法广告155条,违法发布率为83.3%,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88条;国家局稽查局对我省部分报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重点监测,监测违法广告203条。上述违法广告已提请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附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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