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3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重点监测的44家新闻媒体共监测药品广告800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58条,监测广告违法率为32.3%,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113件;国家局稽查局对我省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重点监测,监测违法广告 384条。违法发布广告累计5次以上的药品共23个品种,上述违法药品广告已全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和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品种名单予以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药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附件1.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附件2.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品种名单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