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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要求,其他植物汁液及浸膏(海关HS码为1302199099)在原来的植物产品检疫基础上,新增加出口商品检验(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食品添加剂),这意味着植提产品将要接受更为严格的标准审查 植物提取物产业将迎来新的调整期。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相关调整,引起了植物提取物行业的广泛关注。 医保商会中药部于志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检目录》的出台,将造成植提企业在检验成本及检验时间增加,更为重要的是,部分由于缺乏国家标准的产品可能出口受限,此次调整无疑将对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新《法检目录》对涉及植物提取物的监管条件作出如下调整:海关HS码为1302199099(其他植物汁液及浸膏),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监管类别在原来的植物产品检疫基础上,新增加出口商品检验(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食品添加剂)。调整后的监管条件将促使植提产品接受更为严格的标准审查。这些调整无疑对产品出口形成一定的技术门槛,但这又并非无法逾越。 快速发展背后的掣肘 近年来,以植提物为核心的天然成分市场在大健康产业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经过现代提取和分离技术获得的天然活性成分,为人类起到了预防衰老、保持健康及预防疾病的作用。 市场需求的扩容,迅速带动了植提行业的发展,业已成为中药出口行业发展最为迅速的一个产业。2010年,我国植提物出口额达8.15亿美元。2011年,植提物多数品种的出口额和出口量保持继续增长态势,特别是具有单独海关编码的桉叶油、甘草酸盐类、芸香苷及其衍生物、甘草液汁及浸膏等植提物。植提物出口总量达4.2万吨,出口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达11.3亿美元。 然而,在耀眼光环的背后存在着隐忧,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植提行业的短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目前对提取物企业没有设置行业准入制度,行业管理不规范,导致生产、流通无序、品种雷同现象屡见不鲜。同时,植提企业还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缺乏先进的技术研发力量等问题。 植提桥网站运营总监张淑丽表示:“植提物行业发展至今有近40年的时间,但我国目前还未成立专门的行业监管部门,植提业的发展缺乏规范化。为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植提业的重视,只有加强多方合作,才能确保行业的长远发展,因为单凭企业自身的力量的确非常有限。” 同时,原料缺乏一直以来也是植提业的心头之痛。广东同德药业总工程师夏敏建议:“植物资源是有限的,国家一定要控制濒危、稀缺、生长周期长的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和出口,避免资源流失和浪费。” 此外,我国植提物产品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缺少有竞争力的国际品牌。“国外利用我国出口的植提物原料制成成品,再进口到我国,价格却翻了几十倍。 ”夏敏深感婉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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