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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药物经济学应以实例研究为抓手
来源:-    浏览:516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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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主办,天津大学药学院药政法规与转化医学研究中心联合循证医学与效益价值综合评价中心、中医药世界联盟(TCMGA)、博诺威药物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循证药物经济学研究与中药产业发展研讨会暨中药循证药物经济学研究规范介绍会”在北京召开。     中药药物经济学研究破茧     药物经济学是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在药品领域内的具体运用。在西方发达国家,药物经济学已有近30年的历史,已逐步被临床服务提供者、卫生政策决策者、医疗保险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所接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迄今,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正式或非正式的药物经济学评价(研究方法)指南。     2011年初,《中国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也对外发布,但我国的药物经济学实际应用还处于非常初始阶段,尤其是中医药领域,不论是规范指南理论还是实力研究,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     “中药药物经济学应该作为一种决策辅助工具,在医药政策制定、药物资源优化配置、预防与诊疗方案选择、药品定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报销目录确定及管理、药品费用补偿水平确定、临床合理用药指导、新药研发战略研究等诸多方面起到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说,“从中医药行业的自身发展来说,开展药物经济学和卫生经济学的评价也十分必要。要得到政策的支持,要说清楚自己的优势到底在哪里?企业自身研发、生产什么药物最经济?这就需要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当然也就涉及到了评价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的中药企业也还没有体验到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与企业利益的相关性,缺乏参与药物经济学应用研究的动力。”与会者表示,如果国家能够进一步引导并用政策切实支持,企业如果看到利益的外延,或许会更有动力。     “药物经济学研究在获得政府支持、药物申报注册、医疗保险偿付和定价决策上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是我国药物经济学还没有充分发展的一个政策层面上的原因。同时,研究规范、示范案例实证等相关研究人才的缺乏也大大制约了中药药物经济学的发展。”天津大学药学院循证医学与效益价值综合评价中心主任孙鹤表示。     天津大学药学院药政法规与转化医学研究中心联合循证医学与效益价值综合评价中心与多家合作机构与企业两年前共同启动开展了《中药循证药物经济学研究规范》(草案)的制定工作,以期更好地为国家中药产品定价政策提供循证医学和循证药物经济学依据,指导企业进行产品的优化升级,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据悉,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并在此次会上发布草案并就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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