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转我国社会保障“十二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将实现医保缴费年限各地互认,并且能够累计合并计算。“医保能否异地转移接续”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在目前医疗保险碎片化仍然严重的现状下,能否成立全国性的医保统筹调剂基金,地方进入统筹的医保基金中按比例上缴入统筹调剂基金。这样就可以不转移统筹基金部分,而从调剂基金中拿出相应的数量对转入地给予补偿。调剂基金如不足,可以让财政兜底。只要转入地、转出地不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医保转入难的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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