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近日,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的相关工作。 在及时转发国家局相关文件的同时,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要求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局稽查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摸清行政区域内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的基本情况,明确自2012年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按核准6822-1角膜接触镜的经营范围方可经营此类产品。 目前,红河州共有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49家,其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41家,除1家正申办外,其余48家均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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