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今后,医生滥用抗生素、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的病种选择不合理、开处方不用药品通用名等都将作为医院管理中的污点被扣分,医院管理评价不合格的医院除了被公示以外,还将面临降级等处罚。
医院管理评价细则有调整
18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了2006年全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会,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河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评价细则》进行调整,并将今年刚刚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按药品通用名处方等作为评价细则的新内容,对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逐一进行评价。
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为病人省钱
评价细则规定,合格的医院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实行三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择用药,尽量为患者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同时,医院还应该明确用药适应证,无重复用药。单病种限价病种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是否合理也决定医院是否被扣分。医生处方将定期评价
此次,医生开具处方是否规范也被作为评价项目列入细则。细则规定,合格的医院应有处方权审批制度,有医师签字留样,有处方评价制度,并定期评价处方,开展相应的奖惩。处方书写情况也要纳入评价,其中包括每张处方总用药及抗菌药品种数、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率、单张处方最高金额、处方平均金额等。
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合格的医院必须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控制,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同时,建立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临床药师抽查医院每月30%的出院病历,评价抗菌药物应用的合理性,并按规定处罚。医院还需有抗菌药物临床分级应用实施细则,有检查执行纪录,有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检查和处罚纪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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