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零售药店不得安插药企促销员。卫生部昨天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药企和药店管理行为进行上述明确规范。
该管理规范要求,药店销售员应当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顾客介绍;不得以搭售、赠送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危险品不得陈列。 零售门店内工作人员应当为本企业员工,不得有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派驻的药品促销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暂时离岗时,应当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在店堂内挂牌告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药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负责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以及处方调配、营业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对发现的质量有疑问药品及其他应当停售的药品,药店及时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不合格药品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
正规药房的柜台,极其精美的外包装,再加之“中国性保健协会推荐产品”的桂冠,您是不是会对这样的保健食品深信不疑?而记者跟随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药房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保健食品竟然涉嫌多项造假。
日前,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小崔暗访工作室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孙先生说,前几天他在“华瀛堂大药房”看到柜台内的一种名为“虫草藏鞭宝”的保健食品包装十分精美,由一家名为“香港和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孙先生购买了一盒。可没有想到,当把它送到朋友家时,朋友看了几眼就说道:“这根本就是假药。” 记者看到,在读者提供的“虫草藏鞭宝”外包装上,印有“中国性保健协会推荐产品”字样,其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5)第1990号”。不过在里面的小包装上还有一个批准文号,为“藏卫食健字(2008)第1999号”。 药监调查:没有厂家信息 产品来源不明 昨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药店,此时“虫草藏鞭宝”还摆在柜台内。当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购进该保健食品的相关票据时,该店负责人提供了一张送货票据,但上面只显示了数量,并没有送货厂家的相关信息,也没有印章和签字。药店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平日里给该店送安全套的男子送来的,他们并没有查看过相关资质和报告。进一步查看发现,该产品每一大盒进价为80元,而销售价格却高达350元,足足有300%的暴利。鉴于该产品来源不明,且涉嫌造假,执法人员当即将还没有销售的产品全部扣押,并正式立案调查。 权威说法:产品批号是假 厂家标注违规 如何快速分辨出真假呢?执法人员介绍说,首先是看该产品的批号。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批号为“卫食健字(2005)第1990号”,而从2003年以后,批准的文号都为“国食健字”,该产品编号显示是由2005年审批,却仍使用卫食健字,所以说显然就是“假批号”。第二是看生产企业。正规的保健食品会标注真实的国内生产厂家名称,而该产品只标注了香港某公司,这是不允许销售的。第三,市民可以登录国家药监总局网站,输入该产品批准文号,显示没有该信息,或者信息与实物标注不同的,那么消费者手中买到的都会是“问题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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