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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通知,对标识为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胶囊和首乌抗衰宝的2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责令有关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同样版面更正启事。同时,收回上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加大对其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
据悉,上述两个保健食品在媒体上长期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胶囊在北京、天津、山西等20省市区的32家媒体上刊播严重违法广告;首乌抗衰宝在22个省区市的34家媒体上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通知明确,若要恢复上述产品销售,企业必须向广告发布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提供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处罚的决定书原件后,广告发布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上述两家企业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产品在行政区域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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