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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因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等罪,涉案金额高达51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8岁便成为国企高管的青年才俊,为何走上贪腐之路?他的案例,为国企高管监管带来哪些警示?
从受贿到索贿,胃口越来越大 “索贿”、“索贿”、“索贿”……吴建文的一审判决书上,这样的字眼比比皆是。 吴建文生于1969年,1991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国有企业上海新亚药业公司工作。 短短6年,他就被提拔为公司副总经理,之后又担任新亚药业总经理、董事长,新先锋药业公司总经理,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以及上药集团总裁兼新先锋药业公司董事长。 2001年,时年32岁的吴建文已经是上海新亚药业公司总经理,公司办公楼改建项目承包商郭某向他行贿20万元。起初接受这笔受贿,吴建文坦言:“很紧张,彻夜不眠。” 然而,贪欲渐渐膨胀。 据纪检部门调查,吴建文很快就不满足“你给我收”,而是直接向他人索贿,以各种理由“骗贿”。 2003年2月,吴建文向承包商郭某索贿12.8万元购买车位;当年又索取一辆价值51.8万元的丰田越野车;次年,再次向郭某索取100万元,用于在北京购房。 2007年5月,吴建文对求他在办公楼租售中“行方便”的吴某称,自己的外甥准备出国留学。吴某“明白这是找借口要钱”,于是将20万元打入吴建文指定的银行账户。 令人吃惊的是,2009年,吴建文明知组织上正在对自己进行调查,竟然还向他人索贿60万元。 吴建文月收入约3万元,已属高薪一族。但他看到身边医药商人发大财了,内心不平衡,于是谋求用权力换取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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