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打的保质期由2011年11月16日被涂改为2041年11月16日。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咸阳讯长武县一家药店不仅向患者出售过期药品,还将一些过期药品保质期“增寿”后出售。对于此事,县药监局称属严重违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近日,一名在长武县北心街(百司商场19号)复康大药房买到过期药品的女顾客向当地媒体反映,其称上个月底她到该药店准备买“金嗓子喉宝”,店长当时热情地向她介绍该药品服用过多后会有副作用,并推荐她买“金银花”,她就拿了3盒“金嗓子喉宝”和5盒“金银花”。第二天服用时,她无意中看了下“金银花”的生产日期,发现保质期有改动痕迹,仔细一看药盒,发现同一产品批号的“金银花”有效期是24个月,生产日期是“2009年11月17日”,保质期应该到2011年11月16日,但保质期却被涂改成“2014年11月16日”,还有一盒药的保质期被改为“2041年11月16日”。因该药店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刷卡药店,当日中午,她便找到该药店要求退药。起初药店人员态度强硬地称销售出去的药概不退换,但没过多久,就有人找到她欲掏300元钱私了此事,但被她拒绝。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