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的《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以下简称《规程》)今天公布。《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1997年)同时废止。《规程》规定,一次只对一袋血液贴签;通过惟一的条形码可以追溯到献血者、用血医院以及血液采集、检测、保存、发放等全过程记录。 《规程》强调了证照审核,规定,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在静脉穿刺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应建立血液检测试剂证照审核程序,在采购前和验收时核实应具备的有效证照文件等。 《规程》对标识作了多条规定:对检测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异常采集和符合保密性弃血等的血液,应进行标识,并移入不合格品区;一次只对一袋血液贴签;需要复制惟一的合格血液标签,应由被授权者确认原先印制的合格血液标签已被销毁;合格血液或合格血液制备的每一种血液成分只能印制惟一的合格血液标签;该合格血液标签印有惟一的条形码;通过惟一的条形码可以追溯到献血者、用血医院以及血液采集、检测、保存、发放等全过程记录;合格血液标签的内容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粘贴标签前应检查确认血袋无破损、无渗漏,血液外观无异常;标签粘合胶应对血液质量无影响;粘贴合格血液标签后应能清楚观察血液外观,并且不会影响血袋透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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