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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公立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降至10%
来源:-    浏览:704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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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昨两日,广东省物价局局长林积率队莅湛调研我市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情况。林积充分肯定了湛江市作为广东省首批医药价格改革试点之一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认为湛江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做得比较认真、出色。

据悉,我市自2009年启动实施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通过逐步降低药品销售加价率、试行医疗服务机构单病种付费方式、完善药品定价程序和医药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规范特需服务收费以及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11家二甲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加价率已降为10%,下一步,将探索在三甲医院试行一次性取消15%药品销售加价率,通过合理调整门诊诊疗费和住院诊查费标准来补偿药品差率,以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和合理分流病人,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的目的。

省物价局高度肯定了湛江市作为广东省首批医药价格改革试点之一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林积说,湛江自成为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做到了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有大局意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出色,积累了很多经验。林积要求,湛江市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使医药价格改革获得更多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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