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为医药代表“统方”开除公职
为医药代表“统方”开除公职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4月2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华商报报道,“在医药购销活动中,只要发现行贿的医药企业就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取消招标资格;对‘统方’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并免去所在科室主任职务,问题严重的免去院长职务。”昨日,陕西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在全省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会议上作出以上强调。   主动交待从轻或免予处分   这次整治的重点是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第一季度。对已掌握明确线索而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重点教育,认真自查自纠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待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不定期对医院服务收费、合理开药、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发现行贿的企业及时逐级上报,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各医院要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凡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在提职考查、职称评审、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严禁任何机构、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严禁将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完善处方管理制度,严禁为医药生产经销企业统计处方,违反规定的,对“统方”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理,并免去其所在科主任职务,问题严重的免去院长职务。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巡视检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举报电话:029—87333856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