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报道,新的《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后从4月起已正式实施。据了解,新目录收入了800余种非处方药。江苏省物价局按照“积极稳妥、分步降低”的原则对该省定价药品进行重新梳理,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零售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药品价格定价权的归属是处方药定价权在国家,非处方药定价权在各省。从4月1日起执行的《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收入了四大类药品,包括列入2004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非处方药剂型,列入2005年版江苏省调剂进入《江苏省医保目录》中的品种,《国家医保目录》和《江苏省医保目录》以外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的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还有医院制剂及上述两种目录中所列民族药和中药饮片。
据了解,对重新整理后的《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江苏省物价局将分批重新核定公布价格,力求进一步压缩药价水分,降低药价。据有关人士透露,今年江苏省还将试点对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类缺乏症药品制定出厂价格,从源头上遏制药品加价空间。在实行政府定价与指导价的药品的新价格未公布前,各医疗单位仍按现行价格执行,物价部门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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