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第一商标——“王老吉”,商标之争将于2天后开庭审理。 据悉,由于本案属于仲裁案,其结果或将一锤定音,这无疑决定着广药600亿销售目标的实现,也决定着加多宝的未来发展。业内人士更感兴趣的是,该案的判决将为国企领导人受贿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这一司法命题充当先例。 目前“王老吉”商标价值千亿元,而红罐王老吉2011年销售额也达到160亿元,但王老吉商标租赁费目前每年仅有500多万元,被严重“廉租”。 不过,在开庭前夕双方均以沉默应对。加多宝集团传讯首席代表田威昨日下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暂不方便透露任何消息。” 租期截止日是核心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从广药集团获悉,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之间关于“王老吉”的商标之争,将于本月2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双方争议的核心停留在商标的租期上。广药的说法是,出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使用权2010年5月到期,而加多宝的观点是2020年到期。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原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广药集团市场部部长倪依东对记者的解释是,本来合同是2010年到期,但在2002年,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在收了香港鸿道集团控制人陈鸿道300万元贿赂后签订了续约合同,他们对此不予认可。“我们现在通过法律来协调,这个合同是否有效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机关来进行判定。” 据悉,事发后李益民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陈鸿道则保释外逃至今未归案。 广药质疑加多宝淡化持有人 王老吉商标争议的背后,也有声音质疑广药此举是缺钱,想涨商标租赁费。 其他媒体报道的一个细节是,按照李益民原来签署的合同,从2000年到2010年,加多宝给广药的商标费每年都是450万元;今年才增至506万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万元。 广药一专门负责此案的相关人员透露,“即使是广药自己的亲儿子——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缴纳商标使用费。如果加多宝也按照2.1%的比例给广药,按照其160亿元的销售,要付3.3亿的费用。” 对此,倪依东予以否认。他说,第一,广药作为国有企业,所赚的钱都归国资委;第二,广药近几年发展得特别好,不缺钱。“我们关注的是这个商标怎样更好的保护,不要被人侵权。我们还不至于沦落到像《让子弹飞》里面一样,跪着要饭。” 据悉,目前广药集团已经请了专门的公司进行不同形式的商标损失评估,其中评估的最高损失金额高达3个多亿。 提及广药所把握的情况和应对措施,倪依东没有透露任何消息。 此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加多宝集团在使用王老吉商标时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 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2000年至2010年) 2001年8月,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 2002年8月,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商标续展期限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在香港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越过续展期延长至2020年) 2010年8月,广药发律师函给鸿道集团 2010年11月,广药公布王老吉商标价值1080亿,加多宝撇清与广药关系 2011年4月,广药集团授权广粮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宝发声明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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