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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西部12省份4万余家零售药店纳入电子监管
来源:-    浏览:588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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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报道 12月20日,记者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2年年底前我国将把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7595家零售药店纳入电子监管。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主任孙咸泽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已入网药品生产企业达2819家,已入网药品批发企业达11895家。进入11月份,每天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核注核销药品监管码1.4亿个。下一步,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将从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的全品种覆盖,到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再拓展到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的深度应用。

    其中,全品种覆盖分四步走:2011年12月31日完成部分含麻黄碱药品复方制剂的电子监管;2012年2月28日前完成基本药物全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地方新增基本药物的电子监管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药品制剂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此外,适时启动高风险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全过程可追溯分三步走:2012年年底前完成西部12个省份部分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2013年年底前在总结零售药店试点的基础上,扩大零售药店试点范围;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全面实施工作,并开展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孙咸泽表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还将开发药品生产企业分析、药品存储量分析等功能。信息中心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的技术支撑与服务部门,2012年将着手组建医药数据中心和数据标准专委会,实现数据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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