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我国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开展专项整治
我国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开展专项整治
来源:-   2011-12-21 新华网   浏览:684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2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12月21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20日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将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环节的非法添加行为。   邵明立说,对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行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品和祛斑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发现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   同时,邵明立指出,2012年我国将继续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非法添加,开展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记者胡浩)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