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食药监局:高校以外各类学校食堂禁加工制作豆角
食药监局:高校以外各类学校食堂禁加工制作豆角
来源:-    浏览:623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即日联合对山西、浙江、海南、贵州、广东等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近年来,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连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为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即日联合对山西、浙江、海南、贵州、广东等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学校食堂自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已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重点是否落实、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
 
  二是学校食堂风险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落实“三个严禁”要求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是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及时、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处理,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到位等。本次督查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