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发改委下月起严查药品出厂价 关键销售模式要变
发改委下月起严查药品出厂价 关键销售模式要变
来源:-    浏览:538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在央视近期大量报道“天价药”后,2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急发通知称将从12月1日起严查药品出厂价。昨日不少券商发布研报称,此次严查可被视为应对舆论压力的紧急措施,但若目前的销售模式不变,不可能从根本上大幅降低药品生产成本和终端售价的差距。

此次发改委检查,要求药企按要求填报药企应按调查要求如实填报《生产企业及药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表》,调查人员将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或企业定价文件核对调查药品现行零售价格水平,并对审核情况与企业填报情况的差距进行分析说明。

有业内人士分析,仅查出厂价可能并不能抑制住“天价药”,很多小药厂需要有“大包商”为他们分销,尽管有些药成本不高,但其分销中的推广、税收、仓储、投标、配送等费用才是大头。

昨日某医药生产企业高层称,近期曝光的“天价药”和过高的降价呼声带有误导性质。近年来“低价招标”已使得企业处境艰难,今年药价降幅超过了过去5年的总和,企业压力巨大。

【新闻背景】

近期央视报道的“天价药”调查显示,一些药品的出厂价价格并不高,但是经过各种分销和销售渠道后,最终到达零售端后价格暴涨。日前央视报道称,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在北京中标价却为11元,最后卖到患者手中超过12元。(记者钟晶晶 刘夏)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