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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药店4年内8成将“连锁”
来源:-    浏览:593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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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本报独家报道了“省城将出台新政,零售药业面临‘大洗牌’”后,引起不少市民和相关从业者的关注。据了解,自今年五月省城停止审批新办药店后,经过半年的酝酿准备,昨日,合肥市出台《关于整顿药品零售行业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要求从严整顿合肥市药品零售行业,加快推进药品连锁经营,力争“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80%以上。可以预见,省城药品零售行业的一场兼并重组大幕即将拉开。

新政一:四年内药店连锁率达到80%以上

合肥百姓大多对合肥的药店有三个感受:单体店多、连锁店少;老城区多、二环外少;门店数量少、管理不规范的药店多,而规模大、管理严格的连锁药店少。

意见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在严格控制药品零售企业数量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现有的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推行统一品牌标识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等“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

从2012年起,合肥市药品零售连锁率每年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80%以上,培育3~5家规模较大的覆盖全市、辐射全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在全市药品零售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新政二:网点密度大老城区只减不增

以往开药店,大家都往人群聚集的老城区扎堆,这种局面以后将不会出现。

意见指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合肥市药品零售网点年度设置规划,保持零售药店和连锁企业网点每年适度增长。新增的药品零售网点由政府统一公开招标,提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形式增加门店数量。要针对现有网点分布不均衡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网点密度较大的老城区,做到只减不增。

新政三:引导零售网点迁往新建居民区

有些药店在经过验收开办成功后,往往疏于管理。意见要求,从今年开始,全面开展药品零售行业整顿活动,对以虚假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在现有药品零售网点存量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现有药品零售网点向市区中心区域变更,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把零售网点往新建居民区、城郊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迁移。

新政四:医保定点倾向连锁拒绝单体店

药店在增加,买药越来越方便,但许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对新办药店大都不能刷医保卡颇有微词。新政在这方面也有考虑。

意见要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向实行“七统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倾斜,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定点门店违反相关医疗保险规定,将中止其所属全部定点门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两年内不再签订。自2011年起,不再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单体药店,现有定点单体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因违规中止后不再续签。

根据合肥市行政区域、人口密度及经济状况的不同,药品零售网点的设置分为:二环路以内按所辖区域街道人口总数,以1:3500人比例设置;二环路以外按所辖区域街道人口总数,以1:2500人比例设置;二环路以外涉农乡镇按人口总数,以1:1500人比例设置。至2015年新增药品零售网点的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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