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以来,兰州市政府每年都将创建“规范化药房”、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列入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10月13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评选出药品放心消费门店50家,规范化示范药房102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5家。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企业(门店)创建工程以来,提高了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系数,市民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高度肯定。事实证明,创建放心消费药店,办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受益的事,就是推进药品安全的“民心工程”。
昨日,正在静宁路德生堂药房购买药品的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说,感觉现在的药店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了,店内环境整洁,服务热情、专业,尤其是药店药品分区和分类的设置,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使自己能够放心消费、满意消费。以前,一些药店、小门诊,尤其是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村卫生室,药品的储藏条件相当简陋。由于用药安全意识淡薄,有些已经过期变质的药品仍摆放在药架上,农民用药安全存在隐患。我市食药监系统结合实际,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程监管,严厉查处打击非法收购药品窝点以及保健品仿冒药品等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中,我市创新推出了药品市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全市建立了8大责任区域,17个责任片区,54个责任网格,每个网格内配备了2-3名监督员实施责任监督,并由若干名协管员、信息员、公益性岗位协助开展工作。监管部门与药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签订《药械安全目标责任书》,促进监管重心下移,形成了比较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同时,坚持集中整治与强化监管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 在此基础上,兰州食药监局启动了“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规范化药房”创建工程,树立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行业正气。如今,有着良好服务形象的放心消费药店在我市已“遍地开花”,越来越多的药店主动申请参与放心消费门店评选活动。参评过程中,不仅有商家、药店的自我规范和自我提高,而且还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引导与规范,更有全社会消费者的监督与关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将逐步覆盖全市城乡、街道、社区,使百姓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为提升城市整体魅力,推动兰州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陈 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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