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21日,我局对批准试点设置的72家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组织专家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
为全面检查评估近两年的试点工作,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我局制定了《济南市中医坐堂医诊所现场检查评估评分表》,组织专家到现场查看资料、实地查看评估。重点查看诊所设置、中医坐堂医和2011年7月至8月中药处方数量,以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现场反馈,检查分数现场公布,整改意见现场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诊所诊室设置布局不符合要求,难以聘请好的中医坐堂医,医疗文书书写不符合规定,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店好于个体开业的药店。被批准的72家药店坐堂医诊所,有6家因房屋租赁、内部装修等原因未接受检查评估,最后得分95至85分者23家(良好)、84至80分者25家(合格)、80分以下18家(不合格)。 现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8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济南市卫生局监察室反应,电话6660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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