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爸爸每月退休金4000元 状告穷子女讨要赡养费
2006-03-24 08:52:25 摘自:信息时报 文/闫晓光 袁舒伊 谭芳
老爸告儿女讨要赡养费,这本不是一件稀罕事,但本案中的老爸却是个相对富裕的老爸——每月4000元退休金、离婚分到23万;儿女却是穷儿女——两个失业一个患病。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作出判决:老爸一方自己足以保证日常生活,且子女表示愿意照顾,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
老爸告子女一人讨三百
杨某(化名)已66岁,三个子女也都已经参加工作,本来子孙满堂是件好事,但从2003年开始,家里却频生变故。先是在2003年,他与老伴离婚,而今年,他又将自己的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认为三个子女都已经参加工作,却从来没有履行过赡养义务,没有给付生活费,甚至没有探视过他。
现在他每个月需要支付550元租金租房屋居住,加上每个月的生活费222.79元,故三人每人每月需支付360.50元。
找不到他住哪儿咋养?
三儿女被老爸告上庭倍感意外,但他们也据理不饶。他们指杨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异性关系密切导致离婚,并自行搬离家庭另外租房居住。杨某提供给法院的租房合同就是当时他离婚时的居所,但该租房合同早已期满,杨某也确实已不在该房屋居住,多方寻找,但都未能找到杨某现在的实际居所,探视无门。
但他们也表示愿意探视杨某,其三儿子还表示可以搬进杨某家与杨某同吃同住。
富老爸最终输给穷子女
同时,他们还算了一笔经济账,杨某每月有固定收入4000多元,且其离婚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236550元,经济十分宽裕。相比之下,三个儿女中两个已经失业,一个则因身体原因现仍无法工作。
富爸爸告穷子女,如何判决?案经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退休了,并不代表该职工没有劳动能力。杨某符合退休的条件,但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且其享受了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收入,经济状况比三子女优越。参照广州市的人均消费水平,杨某经济宽裕,其退休收入确能保证其日常生活,三子女均表示愿意对其尽探视、照顾义务,而探视和照顾也是赡养的一种形式。
因此,杨某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的依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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