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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9月14日讯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以后,药品价格公开透明,从整体上来讲,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由于一些基本药物中标价偏低,利润空间有限,甚至无利、亏损,配送企业不愿意送货,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致使部分基本药物难以供货,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 据反映,部分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长期缺货,形成了挂名药。如破伤风抗霉素,中标价为14元/盒,比市场价低50%左右,医药公司反映按中标价送货要亏本,送得越多,亏得越多。湖南省衡东县草市、杨林等卫生院点击多次都未送货。天津某药厂生产的维生素K1注射液中标价为2.2元,而市场销售价为6元,由于利润很小,网上采购长期都是无货供应。另外,各种配送问题也困扰着药品供求双方。表面上看,是配送企业不能按要求把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位,而背后的原因是有的配送企业经营基本药物但没有配送权,有的有配送权但仓库没有货,还有的企业对同类型的基本药物不是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网上采购,而是按就高不就低的潜规则送货。同样是阿莫西林颗粒,湖南某药业公司生产的每盒(12小包)中标价为1.38元,每小包折合0.115元;江苏某药业公司每盒(18小包)中标价为10.3元,每小包折合0.57元。后者每小包的价格是前者的4.9倍,但商业公司往往只愿意配送高价药而不愿配送低价药。乡镇卫生院要将一批药物采购齐全,一般要选择3~4家甚至更多的配送企业。饶是如此,还经常出现一些药物断货现象,直接影响了医疗机构的诊疗业务的开展。如湖南衡东县草市中心卫生院先后多次向3家医药公司点击速效救心丸,只有一家企业送过少量货。还有银翘解毒颗粒、益萨林片、追风透骨丸等,该县几家卫生院多次点击采购,却没有一家医药公司愿意送货。 笔者建议,合理确定招标价格,逐步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建立严谨的基本药物竞标制度,合理确定各种药品的利润空间;及时掌握基本药物成本及价格变动情况,对价格虚高的挂网药和低价中标无货供应的挂名药,要及时撤销或调整;适当考虑群众和乡镇卫生院的用药习惯和需求,不断修改、完善和扩大基本药物目录。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配送企业行为,搞好药品配送是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政府相关部门应认真核查配送企业的资质和供货能力,对配送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一些挂靠公司有药无配送权和有配送权但不送药的现象发生。(作者:易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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