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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9月1日讯 近日,上海市物价局等部门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今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相关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据了解,平均降价幅度为14%。 通知表示,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取消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原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英国罗素有限公司生产的孕三烯酮胶囊、拜耳公司生产的氯膦酸二钠片剂和辉瑞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注射剂等产品单独定价的价格;取消阿米三嗪萝巴新的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的价格。此次公布的相关药品价格均为最高零售价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最高零售价。鼓励各类药品经营者通过改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实际零售价格。具体药品价格可通过上海发改委网站查询。 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提前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这次上海降价幅度和范围和国家要求一致。(作者: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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