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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某药店食品当药来销售 消费者获赔十倍
来源:-    浏览:608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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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化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通过虚假宣传,将食品当成药品销售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2万元。

    于先生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今年1月,他在隆化县某药店散发的宣传单上发现:“千年少林出神药,风湿骨病从此消。某胶囊治疗风湿、类风湿、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服用1天患者感觉浑身热流涌动,服用3天疼痛明显减轻,服用1个疗程(30天),轻度风湿骨病患者已康复,服用2—3个疗程,严重的风湿骨病被彻底治愈,行动自如”,于先生以为真的遇上了神药,立即开始服用,连续服用4个多月,花掉2000多元,不但没有好转,反而疼痛加剧。此后,于先生多次到药店讨说法,均被拒绝,遂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该胶囊属于食品,而非药物,并且宣传内容与说明书不符。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多次调解,该药店最终同意一次性给予于先生10倍赔偿,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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