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准入地区将试点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准入地区将试点
来源:-    浏览:464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1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地级市、市辖区和一些县(市)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申报工作即日开始。

  该局要求申报地区区域内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数量较多,群众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需求较高;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在政策制定、管理实施等方面有初步的工作基础。

  根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的规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指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理念及其方法和手段,开展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等服务活动,不以治疗为目的(非医疗性质)的独立机构。服务内容包括咨询、按摩、熏洗、艾灸、贴敷、拔罐、刮痧等;经营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且需持有相应资质证书,而中医院校毕业生需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从业。

  据悉,此次试点目的是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加强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探索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工作的方法、途径、机制和模式。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