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北京市药监局约谈9家网站负责人 要求不得违规向个人售药
北京市药监局约谈9家网站负责人 要求不得违规向个人售药
来源:-   2011-07-29 新华网   浏览:233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7月29日讯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个别外省市网站存在未取得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向个人销售药品的情况,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约谈了北京市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九家网站负责人,要求各网站规范今后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   记者28日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北京市药监局近日对北京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服务资格的网站开展监督检查,并对主要购物网站进行了监测,未发现以上网站违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   尽管如此,北京市药监局还将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服务的监管,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的良好秩序,北京市药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网站的监管,对网上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北京市药监局向被约谈的网站负责人强调,网站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不得通过自身网站,为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同时强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合法、科学、准确。   据了解,各网站负责人表示要按照药监局部署,抓紧自查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保证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药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北京市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药有风险,购药前请核实网站是否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并按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用药。(记者王思海)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