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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为餐饮食品系上“安全带”
来源:-    浏览:222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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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陕西讯  今年5月份以来,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中采取“五统一”的方法,有效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莲湖区地处古城西安的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多达3300多户。根据上级的部署,该局从5月份起,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行动中,该局采取“五统一”的措施,使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统一培训。该局把集中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机结合,从主要街道及旅游景点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始,检查一条街道培训一条街道。同时,该局不定期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召开培训会,对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讲授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等方面的知识。截至目前,该局共培训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食品操作人员3000余人次。

  统一清缴。该局对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并对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清缴。

  统一备案。该局对辖区内所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要求经营户必须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统一管理要求。该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

  统一公示。该局统一制作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栏”,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国家标准、添加量等项目,统一发放给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单位,要求各单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同时,该局与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责任承诺书”,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抵制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在整个专项行动中,该局要求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对违法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涉嫌触犯刑法的人员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182家,与1129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责任承诺书”,1108家餐饮服务单位公示了所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收缴标识不清的食品添加剂13.6公斤。

  (赵辉  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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