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7月15日讯 近日,笔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了解到,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二批目录的公告,公告附件中详细列出了所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内容见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前次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对业务管理工作文件中已明文废止的2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 对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无效,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2.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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