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卫生部: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
卫生部: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
来源:-    浏览:577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卫生部5日发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配着色剂、复配防腐剂等。
 
  通则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有异味、异臭,不应有腐败及霉变现象,不应有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通则规定,根据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中对铅、砷等有害物质的要求,按照加权计算的方法,由生产企业制定有害物质的限量并进行控制。终产品中相应有害物质不得超过限量;根据所有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对相应的致病性微生物进行控制,并在终产品中不得检出。
 
  通则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晰、明显,容易辨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自9月5日起实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