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在为期两年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将收尾之际,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派出三个调研组,分赴上海、新疆、浙江、辽宁、湖南、海南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深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进行调研。调研组了解到,通过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已经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搭建起了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公安、工商、经信、邮政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的监管平台,查办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药品安全齐抓共管、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此外,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积累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宝贵经验。调研组还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方案的具体实施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如何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交换了意见,对做好下一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袁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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