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禁止药店向个人出租柜台
禁止药店向个人出租柜台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3月0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昨天,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相关禁令,要求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销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切实维护患者权益,同时将开展医药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摊位、发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从中牟利,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相关《许可证》。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医疗机构不得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为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凡参与农村“两网”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医务人员给予回扣,违者取消配送资格。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