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今后,合肥市民购买“平价药”有更多地方了,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7月1日起,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药品采购和配送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管理。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未向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前,各县、区卫生局继续与原市统一招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合同,药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省采购定价。 “这些机构所有药品采购价格都要向社会公示,并公开药品零差率销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区将对社区卫生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按13%给予补偿。针对那些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品种低于总品种70%、销售额低于药品销售总额40%的机构,将进行通报,并作出一定处罚。 (许超众)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