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中韩签署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合作备忘录
中韩签署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合作备忘录
来源:-    浏览:874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2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本报讯 (记者陈斐然)日前,在韩国大邱市召开的第十二届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团长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与韩国代表团团长韩国保健福祉部次官崔元永,签署了第十二届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合作备忘录。

  双方经认真讨论和友好协商,对第十二届中韩传统医学协调会备忘录内容达成共识,同意进一步加强在传统医学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继续推动落实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决议”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的传统医药地区战略规划(2011-2020)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传统医学国际标准化建设工作,继续支持中韩相关科研、教育机构在传统医学领域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王国强表示,中医和韩医对本国大众的卫生保健起着重要作用,体现出各自优势。两国政府都很重视传统医学的发展,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中韩民众喜爱和相信传统医学,是发展传统医学的动力和源泉,备忘录的签署对两国人民有着现实意义。中方将认真落实备忘录相关内容,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自1993年以来,中韩两国签署了一系列卫生合作和传统医学合作协议或备忘录。1995年以来建立了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目前已成功召开十一次会议。双方以协调委员会会议为平台,在传统医药领域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协调,为两国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了桥梁作用。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