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维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务工作模范、劳动英雄。1878年生,河北省房山县(今属北京市)人。早年当过徒工、长工,后在北洋军和大同煤矿谋生。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激于民族义愤,投身抗日斗争,任北平参战军第3师管马处主任委员。不久该军解散,他返乡开设西药店。
1938年2月,当八路军第120师359旅挺进平西、路经其家乡时,他已年届六旬,为实现抗日夙愿,毅然关闭药店,携带全部药品参加八路军,从事医务工作。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不顾年事已高和环境艰险,苦心钻研中西医学,爬山越岭采集中草药,深入民间收集药方300余种,配制丸、散、膏、丹等40余种,治愈大批伤病员。1941年春,部队进驻陕西省米脂县,病员集中,药品奇缺。他带领40余人四处搜集芒硝,制作硫酸钠,并利用当地动、植物和矿物原料,配制出疥疮一扫光、光明眼药膏、疟疾丸、外科治腐膏和复方氧化钙等药品,缓解了药品困难。1943年,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中,他担任南泥湾九龙泉某团农场场长,不顾年迈,带领全场100余人,开荒400多亩,当年达到粮食自给,并上缴公粮2.88万公斤。同时,开办木工厂、碾米坊,组织制药、编织和烧炭,把农场建成为第359旅的第一模范农场。1944年被评为旅劳动英雄和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
1946年7月,担任八路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一分院副院长。在清风店战役和石家庄战役中,率领医护人员救治伤员1200余人,并亲自管理由400多名伤员组成的连队,使之成为模范连队。1950年9月,出席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1医院副院长。1964年7月12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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