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4家药品零售企业公开承诺凭处方销售抗菌药 近期,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同时对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984家药品零售企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及处方药。 该局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绩效考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印发了《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流通领域抗菌药物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并与市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农牧业局四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市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检查和抽查,督促销售处方药品的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备案。为认真落实药品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该局组织全市984家药品零售企业向社会作出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及处方药的公开承诺。 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该局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和抗菌药物知识普及工作,如通过广播电台《连心桥》节目,宣传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与群众互动,答疑解惑,激发公众参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该局还向公众发放《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安全合理用药知识50问》等宣传材料,普及用药安全知识。 专项整治以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762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724家,责令整改企业149家,行政处罚29家,立案查处22起,有效保证了公众用药安全。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