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11日讯 来自国外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首次进口,必须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进口企业要为所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建立质量信息身份档案。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并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出台的这份规范,主要是针对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管。进口食品添加剂要有包装、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并且明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标出通用名称、成分配料、原产国、使用范围、用量,复合添加剂则要把各单一品种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今后国外新品种的食品添加剂也不能随便进入国内市场了。规范要求,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进口企业应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和经卫生部批准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提供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说明书,并应在报检前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记者廖爱玲)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