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先后发布“440号文件”和“312号文件”,对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逐一核定了文件中所涉及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整理出400多家1400多个现行临时零售价格高于重新核定后最高零售限价的产品,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重新申报中标成交价格。 为方便企业报价,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医疗机构服务,在此次重新申报价格期间,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开发启用了网上调价报价系统和电子传真系统,报价企业可以依据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开始时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调价系统”进行安全高效的网上调价报价,提高了集中收取纸质报价文件效率。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