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 工作简讯 (2005年第10期)
2005年8月2日
本期目录
○ 江苏省政府制定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 江苏省政府召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
○ 南京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
○ 无锡重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
江苏省政府制定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到2007年,全省基本建成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全省省辖市90%以上、县级市城区8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条件和队伍建设达到省定标准,提供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医疗和康复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卫生服务,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90%以上的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40%以上的区(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
《通知》强调,合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按照中心、站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正确处理强化政府责任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在坚持以政府为主办好社区卫生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兴办社区卫生的格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所辖范围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各地要本着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就医的原则,指定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惠民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惠民卫生服务,实行费用减免政策。优惠减免的医疗费用由当地财政承担。
《通知》要求加快培养社区卫生专门人才,充分利用医学院校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逐步推广高等医学院校本科生毕业后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到2007年,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以上。市、区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无偿提供培训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制定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骨干轮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从2005年起,全面实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技术职称前到社区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年的制度。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制定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改革社区工作服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使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其薪酬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绩效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挂钩。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根据劳、责、绩、效综合考核,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通知》提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明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逐步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省财政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经济薄弱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备配套和人员培训补助。市、区两级政府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人口、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对社区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偿。城市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与建设,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部分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通知》要求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其门诊、住院医药费个人自付比例应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和25%以上。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其费用可由个人帐户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费用预付制等支付方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摘编)
江苏省政府召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
6月23~24日,江苏政府召开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王湛副省长出席并讲话。王副省长指出,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王湛副省长强调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城市社区卫生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研究、整体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责任在市、区(市)。市级政府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协调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区(市)级政府要把社区卫生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安排使用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职责。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加强指导,亲自过问,及时解决。要加强社区卫生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从今年起我们将组织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活动。各地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健康有序进行。
王湛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增加投入,求真务实抓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层次推进,按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低到高、从弱到强的发展思路,逐步壮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对经济薄弱地区,在初始阶段可先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五位一体”甚至“四位一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六位一体”过渡。要引导好、保护好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造的成功经验,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管理》摘编)
南京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
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从2002年起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南京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南京市精神文明奋斗目标”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体系中,市、区两级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构筑起了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2004年,全市以创建国家、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切实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卫生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方向,加大了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力度。市、区两级财政增加了对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投入,共投入1 600余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玄武、白下、鼓楼、雨花台、江宁、秦淮等区相继设立了人均3~8元标准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口数量、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同时,在新区建设或老城改造时,按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做到了免费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为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南京市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以“适应需求、方便群众”为指导思想,按照覆盖3~5万人口或一个街道(镇)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使95%以上的居民步行10~15分钟都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形成了“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
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区域卫生存量资源进行合理布局,积极推进一、二级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功能与结构的合理调整,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积极调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鼓励资源的优化重组。全市26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13家由二级医院转型,56家由街道(镇)卫生院转型,39家由企事业职工医院转型,企事业举办的占1489%。通过统一规划,存量调整,各种医疗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管理》摘编)
无锡重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
2004年,江苏省无锡市卫生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建设、规划部门明确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实施,在旧城改造和新城扩建时预留房屋,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物价部门审批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巡诊、建立健康档案等特色项目的收费标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将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律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人事部门制定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的政策,规定市级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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