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了《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的工作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中涉及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名单》和《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并予以发布供各地参考。
对此名单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flgl@sda.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情况及时予以修正。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