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50元/ 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1年2月10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 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1年2月9日公布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 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经核查 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32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 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60,16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560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共配号32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3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于2011年2月1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1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抽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 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5 个号码,中签号码为:26、27、17、30、09。 三、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发行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00万股,有效申购为2,560万 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5.625%,认购倍数为6.4倍。根据摇号结果, 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股数(股)获配股数(股) 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800,000800,000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800,000800,000 3东兴 1 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800,000800,000 4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0800,000 5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0800,000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序 号询价对象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类别申报价格 (元)拟申购数量 (万股)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8.0080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6.0080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18.0080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4.0080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3.5080 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4.5080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4.0080 8国泰君安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券商 28.00 80 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15.8080 1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5.4480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 配售资格截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券商 20.50 80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2.3080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7.9880 1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1.3680 15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2.0080 16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券商25.0080 1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券商 24.00 80 1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券商28.0080 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券商20.0080 20东兴 1 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券商 30.00 80 21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券商30.1280 22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财务 25.00 80 23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财务 26.50 80 24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财务 26.24 80 25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财务 18.00 80 26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财务20.0080 27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财务28.0080 2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基金20.0080 29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基金19.0080 3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24.1080 31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4.0080 32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4.0080 3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1.8080 3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3.0080 35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3.0080 3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3.0080 37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基金16.7080 公司金 3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基金14.0080 39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基金14.0080 40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20.0080 41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0.0080 42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25.10 80 4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7.0080 44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基金27.0080 4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1 年 7 月 6 日)基金 27.00 80 46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7.0080 4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4.0080 48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4.0080 49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2.0080 50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24.00 80 5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26.1080 5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30.0080 53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 户推荐 21.60 80 54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 户推荐 30.00 80 55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信托22.3080 56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信托18.8080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提供的佐力药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 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公司合理价值区间为27.83元/股~32.60元/股,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2009年平均市盈率为70.16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 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住 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电 话:010-880911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4日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