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福建首度立法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
福建首度立法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
来源:-    浏览:758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25日从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省第一部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立法空白。
 
    据介绍,该《办法》着重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对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办法》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拓宽了药械流通监管范围。《办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而且涵盖了使用单位。药械使用单位的范围从医疗机构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美容保健机构和戒毒机构延伸,消除了监管盲点。
 
    二是界定了政府各部门与药械流通有关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药械流通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规范了药械流通的购销、使用环节行为。从购销渠道、购销凭证、进货检查验收、储存设施和条件、人员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要求,从严管理药械的购销、使用行为。
 
    四是健全了药械流通监管有关制度。《办法》提出了建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完善药械召回制度,建立了广告监管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强化了部门合力,加大了监管力度。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